本公司为个别病患所配制的个人化干细胞移植物,皆结合各项严格需求。2001 年 正月 19 日就传染病课题发表于“异种移植之公众卫生服务指南” (联邦注册,第 66 卷,第 19 篇,812-1 页) 有关说明是于 1966 年 9 月 23 日所拟草案之最终定案。 (见于联邦注册编号 61FR49920)。德国最高法院 (Bundesverfassungsgericht) 于 2000 年 2 月 16 日,就 案件编号 1 BvR 420/97 下判有利裁决。重申此疗法自上世纪的五十代起,持续获批于德国的医学实践上,从而,再次奠定德国于此领域的领导地位。德国最高法院的此项决定与法律力量,应用于欧盟所有会员国。此决定于法律上,与欧盟理事会指令的某些章节有关联。依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,依理将其编入欧盟各会员国之国家法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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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的干细胞移植物完全符合
• 德国最高法法院,案件编号 1 BvR 420/97 所判的裁决
• 欧盟指令
本公司员工于干细胞移植上,已有超过 25 年的研究与临床应用经验。本公司自 1998 年起,已开始发售源自动物 (兔只) 胚胎各种器官组织干细胞移植物,于数以千计的病患。FCTI 的配制实验室设备与设施及员工选择,完全符合公众卫生服指南,欧盟理事会指令之需求。本公司实验室各项设施严格遵从优良制造规范 (GMP) 标准。本公司的干细胞配制在原创专家的直接指导下,由公司兽医管理部及多位专业博士的精心合作进行完成。
本公司于往昔八年,采用兔胚胎 (及新生兔),为本公司的专利干细胞移植物之本源动物。基于人们对“疯牛症”的恐惧。本公司谨此强调,依据世界医学文献 (得到世卫组织证实),并未发生有任何由兔只传至人类的病毒性疾病。
安全观点包括有 :
• 已有近三十年的关闭式饲养兔群
• 有血统文字记录
• 于关闭式环境内饲养与成长,接触传染病媒介体的机会极之微小。
本公司所采用的兔胚胎 (及新生兔) 绝不受任何病症感染。此外,兔只是唯一获辨为,无反录病毒的实验室动物。虽则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有反录病毒。由本公司专利法所配制的干细胞移植物,已在 1984 年的医学文献官方报导称,移植有关移植物,无须服用抗排斥药物。随后的多方面临床证明证实,采用由本公司所配制的干细胞移植物后,于临床上未能查获有任何免疫反应。由本公司所配制的干细胞移植物,亦未经过任何基因改造处理。
您从本公司取得的干细胞移植物,是专门为您所设的活性细胞。FCTI 的个人化原代组织细胞培育,约需时 14-17 天。本公司为单一病患的干细胞配制,于同一时期,令数只母兔同时受孕怀胎。由于兔胎及新生兔都是源自关闭式兔群,此项工作需时一至两天的配合进行。原代组织培育需时 11 天,另外再需要一至两天运送时间。